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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动“跨学科专业—贯通式”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2018年03月26日 浏览量 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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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教师:

教务处近日下发了《关于启动“跨学科专业—贯通式”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详见http://jwc.scu.edu.cn/jwc/newsShow.action?news.id=4331

通知原文如下:

为推进“中国特色、川大风格”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,学校将以“一流的人才培养,办最好的本科教育”为目标,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。学校制定了《四川大学建最好本科之四大人才培育计划—“跨学科专业-贯通式”人才培育计划》(见附件1),鼓励各学院、各位教师整合各类教学资源,积极开展交叉学科专业人才培养,实现有川大特色的“跨学科专业-贯通式”人才培育的全覆盖。

为有效贯彻实施学校关于“跨学科专业-贯通式”人才培养计划的部署,进一步推进我校跨学科人才培养平台建设,教育创新改革办公室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四川大学“跨学科专业-贯通式”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工作,努力探索交叉学科专业实验班、名师领衔交叉实验班、交叉整合课程等专项项目,培养具备会通博雅、想象式学习、探究式研究素养的新时代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,欢迎广大教师参与本项目研究和执行。

一、专项项目分类

专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,原则上开展周期为1-4年,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为2018年12月前,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2年7月。

二、项目申请对象

专项项目可以由单位或教师本人为主体进行申请。以单位申请的,该单位的教学工作需涵盖本科学生人才培养工作。个人申请的,申请人需近三年连续开设本科课程或指导本科学生科研活动。

三、项目申请有关说明

1.各学院或教师可参照《四川大学“跨学科专业-贯通式”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2)、《四川大学“跨学科专业-贯通式”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申报指南》(附件3)进行申报。

2.《申报指南》为范围性条目,即只规定本专项项目计划的操作和执行范围,申报人(单位)应自行设计具体项目,只要符合《申报指南》的规定范围、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即可。

3.请申请单位积极组织申报,并对项目质量和数量进行指导和监控。认真审核申报项目的相关工作基础、执行能力,并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提供各类资源和条件保障。

4.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。请各学院统一提交申报材料《四川大学“跨学科专业-贯通式”人才培养专项项目汇总表》(附件4),并将电子版请发至:chuangxin@scu.edu.cn邮箱。纸质版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交至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A315教育创新改革办公室或江安校区行政楼底楼大厅吴玉章学院办公室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刘孝利

联系电话:85996999 85467758

办公地点:望江校区基础教学楼A315

教务处教育创新改革办公室

2018年3月12日